湖南11人組團騙婚被以詐騙罪判刑
2021年12月10日08:12 | 來源:人民法院報

原標題:湖南11人組團騙婚被以詐騙罪判刑
本報訊 近日,湖南省辰溪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假借婚姻方式瘋狂詐騙176萬余元的騙婚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,判處被告人舒某珍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處罰金5萬元;被告人劉某青有期徒刑十年,并處罰金5萬元;其余9名被告人均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各處不等罰金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查明,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間,以被告人舒某珍為首,組織被告人周某崗等數(shù)十余人形成了以假裝給未婚男子介紹相親對象為由騙取男方錢財,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。其間,該犯罪集團分別在辰溪縣、麻陽苗族自治縣、溆浦縣等地實施詐騙活動數(shù)十余次,累計詐騙金額達176萬余元,致使多名被害人受騙,社會危害性嚴重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舒某珍等11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取隱瞞真相、相親騙婚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,11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(gòu)成詐騙罪,公訴機關(guān)指控的罪名成立。根據(jù)11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、作用及各自具有的量刑情節(jié),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(李 果 周純?nèi)A 王一婷)
(責編:吳楠、薄晨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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